寻衅滋事量刑一年半法院会如何判?


法院在对寻衅滋事量刑一年半的案件进行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是对寻衅滋事罪的整体量刑规定,量刑一年半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 其次,犯罪情节的轻重是重要考虑因素。如果寻衅滋事行为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一般为管制或拘役;若造成人员轻伤,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要是还有其他加重情节,比如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等,可能会在一年半基础上加重刑罚;而如果有从轻情节,如犯罪人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那么法院可能会在一年半基础上适当从轻处罚。 再者,法院还会考虑社会危害程度。包括对事发地社会治安状况的影响、案件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力等。如果该案件在当地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引起公众关注,那么在量刑时也会有所体现。 另外,判决结果可能有执行实刑和缓刑等情况。如果罪犯人身危险性低、社会危害性小、悔罪表现良好,法院可能会决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若不满足缓刑条件,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就会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实刑:指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犯罪分子需在监狱等场所实际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