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发生后,公司具体应该怎样进行赔偿呢?
我在公司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面临着工伤赔偿的问题。但我不太清楚公司具体该赔偿哪些方面,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特别是我这种情况,不知道公司会不会按照规定来赔偿,心里很没底,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的赔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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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公司应承担全部的工伤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不过这些费用需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依据是相关工伤保险规定,旨在确保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基本生活和权益,法律依据来源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 再者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在生活自理有困难时的实际需求。 然后是伤残补助金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若职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计算标准和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阐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公司需按照上述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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