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外,还有其他公开方式吗?

我不太清楚不良信息公开的规则。我就想知道,除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外,是不是还有别的公开途径或者方式呢?我担心一些不良信息在不规范的情况下被公开,影响到自己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展开 view-more
  • #信息公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不良信息的公开是有严格规定和限制的。所谓不良信息,一般指那些对个人、社会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像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这就意味着,除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不良信息外,其他主体不能随意公开他人的不良信息。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强调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这表明对于不良信息这类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即使是网络运营者也不能随意公开。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除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外,其他公开方式通常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有主体违反这些规定擅自公开不良信息,可能会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被侵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