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没过对面申诉是否有国家文件依据?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闯了红灯,但没开到对面。我觉得这种情况不应该算闯红灯,想去申诉,可又怕没有依据。所以想问问,对于闯红灯没过对面这种情况去申诉,有没有相关的国家文件支持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闯红灯的概念。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在实际判定中,电子眼认定闯红灯需要抓拍三张照片,分别是车辆驶过停止线、车辆到达路中间、车辆到达对面路口。如果车辆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及时停车,没有继续行驶到路中间和对面路口,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闯红灯。 关于申诉的国家文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自己闯红灯没过对面的情况被误判,可以依据此规定进行申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为公民提供了申诉的途径和保障。当你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诉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的视频等,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不符合闯红灯的认定标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