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暂住证放东西需要写上一切问题后果自负吗?

我去办暂住证,工作人员让我写东西放那要一切问题后果自负,我不太懂这是啥意思,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写。万一之后出了啥问题,我会不会承担不该我担的责任啊?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有必要写这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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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住证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办理暂住证时涉及存放物品并要求写明“一切问题后果自负”,这需要从法律角度来进行分析。 首先,“后果自负”本质上是一种责任承担的声明。从合同的角度理解,当双方就某些事项达成约定时,如果一方表明对特定行为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其实就是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边界。通俗来讲,就是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划分就按照这个声明来。比如在寄存物品时,如果写明后果自负,那么物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寄存处可能就不用承担责任。 然而,这种声明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如果办理暂住证时存放物品的地方提供了包含“一切问题后果自负”的格式条款,并且这种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其自身应尽的保管责任等,那么这个条款可能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如果存放物品的地方存在重大过失,比如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物品被盗,即使写了“一切问题后果自负”,存放处也不能完全免责。同时,如果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公平地约定“一切问题后果自负”,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约定可能是有效的。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仔细判断这个声明是否合理、公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声明内容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解释,必要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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