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合约属于劳动合同吗?
我是一名艺人,和经纪公司签了合约。现在我有点搞不清楚这个艺人合约到底算不算劳动合同。我担心这两者性质不同,会影响到我的权益,比如工资待遇、工作保障这些方面。所以想问问大家,艺人合约到底属不属于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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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合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说,判断一份合约是否为劳动合同,主要看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的特点,包括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表现为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济从属性则是指劳动者主要依靠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来维持生活。 在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关系中,如果艺人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经纪公司的安排进行活动,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经纪公司为艺人提供培训、资源等支持,并且艺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经纪公司支付的报酬,那么这种情况下艺人合约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艺人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比如可以自行决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只是借助经纪公司的平台和资源来拓展业务,收入也主要通过自己的演出、代言等活动获得,与经纪公司只是一种合作分成的关系,那么此时艺人合约就更倾向于普通的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为判断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当艺人合约符合劳动合同特征时,就受到该法的调整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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