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我爸妈之前做生意欠了一些钱,债主现在找上门让我还钱。我自己也有生活压力,实在没能力帮他们还。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欠下的债,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去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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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里,一般情况下,父母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这是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它只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简单来说,谁借的钱谁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独立的。父母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在进行借款等民事活动时,所产生的债务应由他们自己承担,与子女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向别人借了钱,那么这笔债务的偿还责任就在父母身上,子女并没有法律上的偿还义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的债务。要是子女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就不用对父母的债务负责了。 此外,如果子女为父母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比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父母无法偿还债务时,子女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替父母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子女对父母的债务无偿还义务,但在继承遗产或者提供担保等特殊情形下,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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