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吗?
我家里有个亲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最近他自己去买了个挺贵的东西,家里人都觉得这事儿不靠谱。我就想了解下,像这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心里一直犯嘀咕,希望有人能给解答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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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成立,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对自己行为及后果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无法作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五岁的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了一台价值数千元的平板电脑,这个购买行为就是无效的。因为五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不能理解购买平板电脑这种交易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收回平板电脑。总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管是纯获利益的行为,还是其他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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