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路沿石人行道归交警管吗?
我在路沿石人行道上停车了,有人说这归交警管,也有人说不归。我就想知道现在路沿石人行道到底是不是归交警管啊?要是归交警管,那我停车不规范可能就会被处罚,心里有点担心,所以想弄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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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路沿石人行道的管理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定义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虽然人行道主要是供行人通行的区域,但它也属于道路的一部分。 交警的主要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涉及到机动车在人行道上的一些违法行为,交警是有权进行管理的。比如,如果机动车违反规定在路沿石人行道上停放、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为,交警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像开具罚单、拖移车辆等。 然而,路沿石人行道的管理并非完全仅由交警负责。城市管理部门(也叫城管)也对人行道有一定的管理职责。城管部门侧重于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例如,如果有人在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的行为,通常是由城管部门进行处理。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路沿石人行道就完全归交警管。对于涉及机动车在人行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有管理和执法权;而对于人行道上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相关的问题,则主要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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