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现在拿到了安置房。但我和配偶对这安置房的归属有点拿不准,不知道它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想了解下判断拆迁安置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展开


拆迁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之后该房屋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财产的转化性质,原房屋的共有属性在拆迁后延续到了安置房上。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若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添附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该安置房一般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该房屋拆迁,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或共同投入的情况下,安置房应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夫妻之间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安置房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即便被拆迁房屋原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该安置房也应按照约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