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和经济补偿是否一样?
我正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离婚损害赔偿和经济补偿不太清楚。想知道这两者是不是一回事,在实际离婚过程中,它们的区别对权益分配有很大影响,所以很想了解它们是否一样。
展开


离婚损害赔偿和经济补偿并不是一回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说说离婚损害赔偿。它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里的过错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妻子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丈夫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其目的主要是对无过错方所受精神和物质损害的一种补偿和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而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妻子为了家庭放弃自己的工作,全职照顾孩子和老人,丈夫在外工作,离婚时妻子就可以要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它主要是对在家庭事务中付出较多一方的一种经济上的肯定和回报。 综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侧重于对过错行为的惩罚和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而离婚经济补偿侧重于对家庭付出较多一方的补偿,二者在适用条件、目的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