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负责吗?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对此负责。我也不是故意的,就是操作失误了。现在公司还没找我谈话,但我自己很担心,想提前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讲,我需不需要为这个损失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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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首先来了解一个概念,职务行为,它指的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安排所进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是因为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即使给公司带来了损失,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员工按照公司既定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损失,就不应由员工担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责任。故意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公司带来损失,还故意去做。重大过失则是指员工没有尽到普通人应有的注意义务,存在明显的疏忽。比如,员工擅自违反公司的操作流程,或者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即使用工单位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总之,判断员工是否要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负责,关键看员工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同时也要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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