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和二级残疾人两项补贴冲突吗?如果冲突怎么办?
我是二级残疾人,目前享受着两项补贴。最近听说低保和这个二级残疾人两项补贴可能有冲突,我就很担心。想了解下这两者到底冲不冲突,如果冲突的话该怎么处理呢,会不会让我必须放弃其中一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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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而二级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是为了缓解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而发放的补贴。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低保和二级残疾人两项补贴并不冲突。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这表明,符合条件的二级残疾人既可以享受低保,也能够领取两项补贴。 不过,各地在具体执行政策时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如果遇到所谓的“冲突”情况,比如当地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或操作失误等,你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内容,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解答和处理。你也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等,向民政部门说明自己的情况,申请应得的补贴。如果对民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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