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都算共同财产吗?


在我国,夫妻财产并不一定都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举个例子,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起开了一家小店,经营所得的利润也属于共同财产。还有,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写了一本书,拿到的稿费同样是共同财产。然而,并不是所有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即使是在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这房子还是属于其个人财产。再比如,一方因为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款,这是对其身体受到伤害的补偿,也只属于这一方。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夫妻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财产的性质、取得时间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