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拿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父母不拿户口本,这种行为很可能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首先来说说婚姻自主权,它指的是婚姻双方对自己的婚姻状态能真实表达想法的权利。简单讲,就是可以按照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自由决定是结婚还是离婚,而且不受父母、朋友等其他人的干涉,这是法律保障的婚姻自由。婚姻自主权包含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又涵盖结婚自由、复婚自由以及再婚自由,明确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进行干涉。比如子女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有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权利,其他人不能横加干涉。离婚自主权则是说配偶中的一方有权利自己决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不会受到他人的干涉和强迫。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父母不拿户口本,导致子女无法正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使得子女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步入婚姻殿堂,这实际上就是对子女婚姻自主权中结婚自由的干涉,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不过,认定侵犯婚姻自主权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行为人得有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就像父母不拿户口本这种违反保护婚姻自治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其次要有损害婚姻自主权的事实,比如子女因为拿不到户口本没法办理结婚登记,导致权利无法行使;再者,这种违反婚姻自治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得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因为父母不给户口本,所以子女结不了婚;最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得是故意,也就是父母明知这样做会阻碍子女结婚,还故意为之。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子女坚持要结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要求父母提供户口本。法院通常会考虑避免家庭矛盾升级和亲情伤害,采取一些温和措施,如开具协助执行告知书,让相关部门协助调取户籍证明材料,以帮助子女顺利办理结婚证。
相关概念:
婚姻自主权:婚姻双方对自己婚姻状态表达真实想法、按意愿结婚或离婚且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结婚自主权:包含结婚、复婚、再婚自由,禁止一方强迫另一方及第三方干涉的权利。
离婚自主权:配偶一方自主解除婚姻关系且不受他人干涉和强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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