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患有精神病离婚孩子会怎么判决?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可配偶患有精神病。我们有孩子,我很担心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肯定会判给我,还是也有可能判给对方那边?主要会参考哪些因素来做决定 。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纠纷
  • #抚养权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般来说,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大多会将抚养权判给身心健康、具备抚养能力的一方。毕竟精神病患者可能在生活自理、照顾孩子等方面存在困难,不具备抚养孩子的合适条件。例如,精神病人可能无法正常为孩子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引导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且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在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对其子女进行抚育 。 另外,要是配偶方存在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比如自身存在严重不良嗜好、经济状况极差无法保障孩子基本生活等,也可能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需要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以确保孩子能在一个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