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有精神病且有孩子的情况下能离婚吗?

我朋友的妻子患有精神病,他们还有孩子。现在他很困扰,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离婚,要是能离婚的话,孩子抚养权又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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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方有精神病且有孩子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后,可准予离婚:一是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二是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三是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例如,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如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子女会随男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形,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也较大。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离婚时必须妥善处理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及子女抚养等事项,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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