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送的房子算个人财产吗,离婚时是否要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父母送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取得的,专属于该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送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结婚后父母送的房子,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比如通过赠与合同等方式明确约定,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房子归属和是否分割,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父母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证据,但不能仅凭登记就完全确定。 总之,父母送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是否分割,要结合出资时间、有无明确约定、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