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否有义务为子女生活负责?
我已经成年了,但生活上还是有些困难,想依靠父母帮衬。可父母说他们没义务再管我生活。我不太理解,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父母到底有没有义务为子女生活负责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讲,父母对子女生活的负责义务是有明确界定的。 在子女未成年时,父母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法定义务。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成熟,没有独立生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父母的照顾和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也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必须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所需,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然而,当子女成年后,一般情况下父母就不再具有为其生活负责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当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成年子女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具有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父母作为监护人,仍然需要承担起照顾和保障其生活的责任。 此外,在道德层面,父母可能会基于亲情等因素,继续关心和帮助成年子女的生活,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所以,一般而言,成年后父母没有法律义务再为子女的生活负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