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我儿子在外面欠了不少债,债主最近老是找上门来让我还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儿子的债务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偿还呢?我也不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很是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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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儿子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原则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儿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所欠下的债务通常是由他自己来承担还款责任的。这就好比一个人在社会上做了某件事,这件事所带来的后果就由他自己负责。如果儿子已经成年,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那么他与他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他自己的行为和意愿产生的,和父母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并没有义务为儿子偿还债务。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当儿子是未成年人时,因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民事活动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来代理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责任的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如果儿子造成他人损害或者产生债务,父母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比如儿子在未成年时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伤,需要进行赔偿,这个赔偿责任一般就由父母来承担。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父母继承了儿子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继承了儿子的财产,那么他们就要用这些财产来偿还儿子的债务,但偿还的范围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要是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父母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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