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否存在子债父还的规定?
我儿子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债主找上门让我来还。我觉得很冤,又怕不还会惹上法律麻烦。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子债父还这回事?我需不需要替他偿还这些债务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通常情况下是不存在“子债父还”这种硬性规定的。这主要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对性原理。简单来说,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两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谁借的钱,谁就有偿还的责任。比如小明向小红借了钱,那么在法律上,只有小明有义务还钱给小红,和其他人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所欠下的债务,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偿还,父母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举个例子,小张已经25岁,他自己在外面做生意借了钱,这笔债务就应该由小张自己去还,他的父母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替他偿还。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子女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比如,小李去世后留下了价值50万的遗产,同时他生前有30万的债务,他的父母继承了这50万遗产,那么他们就需要用这部分遗产来偿还30万的债务。但如果遗产价值只有20万,那么父母只需要用这20万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10万,他们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他们自愿偿还。 另外,如果父母为子女的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当子女无法偿还债务时,父母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比如,小王的父母为小王的一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当小王不能按时还款时,银行就有权要求小王的父母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