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吗?

我和朋友开了家合伙企业,盈利之后在缴税方面有点懵。不知道是先把利润分了再各自缴税,还是企业先统一缴税再分钱,想了解下合伙企业是不是真的先分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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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分后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是的,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所谓“先分后税”,通俗来讲,就是合伙企业本身并不直接缴纳所得税,而是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分给各个合伙人,然后由合伙人根据自己的情况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里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也就是说,即使合伙企业当年的利润没有实际分配给合伙人,合伙人也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合伙企业当年实现了100万元的利润,有两个合伙人甲和乙,分配比例为6:4。那么,甲应分得60万元,乙应分得40万元。甲如果是自然人,就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对这60万元缴税;乙如果是法人企业,就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对这40万元缴税。这样的规定避免了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双重征税,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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