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是一回事吗?
我在和一家事业单位合作业务,对方给我看了法人证书,可我一直以为是营业执照。我就想弄清楚,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是不是一回事啊?它们有啥区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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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并不是一回事。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颁发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简单来说,它就像是事业单位的“身份证”,证明这个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承担责任。而营业执照一般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营利性组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获得的合法经营凭证,它主要表明该主体有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资格。从法律依据来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经登记或者备案后,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而关于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二者的颁发主体也不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通常是各级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此外,二者的使用场景也有差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活动、对外交往等过程中证明自身的法人身份;营业执照则主要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如签订合同、开设银行账户、纳税等方面。综上所述,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有着本质的区别,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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