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我在行政单位工作,最近单位开展了一些经营活动。我就想了解下,行政单位和企业不一样,那行政单位需不需要像企业那样去办理营业执照呢?要是不办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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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做生意得有这个证才合法。而行政单位是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进行行政管理,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这里面并不包含行政单位。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行政单位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不过,如果行政单位超出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范围,从事了营利性经营活动,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否则,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例如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所以行政单位如果涉及经营活动,一定要谨慎处理,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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