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立公司后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我和朋友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最近公司经营上出了点问题,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呢?想了解一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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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就好比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它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该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如,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股东为了自己的私利,做出损害公司债权人权益的行为,那么就不能再以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了。这种情况依据的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回自己的出资,那么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依据的是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所以,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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