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域名相似是否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注册了一个域名,发现和别人的有点相似,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我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断的,有没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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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域名相似不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具体判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键在于审查案涉域名是否具有一定影响。这需要从多个维度考量: - **涉案域名使用时间长短**:若被侵权的域名注册时间短,通常可以认定该域名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比如一个新注册不久的域名,还未在市场上有足够的沉淀和传播,就较难认定其有较大影响力。 - **域名宣传、推广时间**:宣传、推广持续时间较短,渠道较为单一,且无证据证明其推广的实际转化、变现效果的,可认定不具有影响力。例如某个域名仅在少数平台进行了短暂宣传,且没有实际的业务转化数据支撑,那其影响力就较为有限。 - **域名所对应的商品与服务在相关公众中的影响力**:域名的价值与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其对应的商品、服务以及商业主体或品牌。当事人未能举证域名所对应的商品与服务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则可认定不具有影响力。 其次,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识,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标识。人民法院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标识是否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应当综合考虑中国境内相关公众的知悉程度,商品销售的时间、区域、数额和对象,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标识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对于侵犯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告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例如,将他人的驰名商标音译注册为域名或域名的主要部分,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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