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小产权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判断小产权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小产权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么通常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为止的这段时间。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后一起攒钱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用于居住,这种情况下,该小产权房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财产就包括了夫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房产等。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小产权房,就符合该条法律规定的情形。 然而,如果小产权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自己出资购买了小产权房,并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双方一起居住,这套小产权房也一般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小产权房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明确表示是给男方个人的,此时这套小产权房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不能像普通商品房那样进行自由交易和过户。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对小产权房的所有权进行判决,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等权益进行处理。比如,判决由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并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