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临时工是否有工伤?
我在超市做临时工,前几天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超市临时工,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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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超市临时工是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并不区分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超市临时工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的申请流程是,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伤残津贴等。所以,超市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要忽视自己的权益,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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