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听说税务人员可能存在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的情况。我想了解下,在2024年,对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法律上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希望能清楚具体的界限,以便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有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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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2024年该罪的立案标准。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如果税务人员因为徇私舞弊,使得国家少收了10万元以上的税款,就达到了立案的一个重要标准。比如,税务人员甲为了照顾某企业,故意不征该企业的部分税款,经过统计,累计导致国家税收少收了12万元,那么甲的行为就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其次,如果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也应当立案。这里的“其他恶劣情节”,可能包括多次不征、少征税款,或者不征、少征的是涉及民生、重要产业等关键领域的税款等情况。比如,税务人员乙虽然不征、少征税款累计只有8万元,但他在这个过程中收受了企业送的礼品和钱财,这种情况下同样要立案处理。 对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这类损害国家税收利益行为的严肃态度。总之,税务人员应严格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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