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否进行医保统筹?
我参加了医保,也办理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我不太清楚,在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时,能不能同时进行医保统筹报销呢?比如看病的时候,家人用我的个人账户支付费用,这部分费用还能参与医保统筹吗?我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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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医保统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简单来说,就是把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给家庭成员使用。比如您个人账户里有余额,您的配偶、父母、子女在看病、买药的时候,就可以用您账户里的钱来支付。这让个人账户里的钱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减轻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统筹,则是指医保基金中由社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部分。当参保人发生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时,这部分费用会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例如住院费用、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等,都可以通过医保统筹来报销。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医保统筹并不冲突。在就医过程中,符合医保统筹报销范围的费用,会按照规定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报销;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主要用于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需要自付的费用。也就是说,当家人使用您共济的个人账户资金时,并不会影响医保统筹报销。比如看病花了1000元,医保统筹报销了800元,剩下的200元自付部分,就可以用您共济的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所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可以和医保统筹同时使用的,它们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共同为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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