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医保和个人医保可以一起使用吗?
我去医院看病,结算费用时突然想到自己既有统筹医保又有个人医保,就想问问这俩能不能一起用啊?要是能一起用的话,结算流程是咋样的呢?会不会有啥限制条件?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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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医保和个人医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一起使用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了解一下统筹医保和个人医保的概念。统筹医保是指医保统筹基金,它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一部分形成的,这笔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费用等特定医疗费用。当参保人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时,会由统筹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而个人医保通常指的是医保个人账户,它是参保人自己缴纳的医保费用以及一部分单位缴纳费用划入形成的,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或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费用。 在就医结算时,统筹医保和个人医保往往是结合使用的。以住院费用结算为例,当参保人住院治疗产生费用后,首先会由统筹医保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额度进行报销。比如,在某地区,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可能是80%,那么在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中,80%由统筹基金支付。而剩下的20%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这部分个人承担的费用,就可以用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来支付。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足够支付,就无需再额外掏现金;如果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就需要参保人用现金补足差额。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设立和使用原则。该法旨在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够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统筹医保和个人医保结合使用的模式正是这一保障原则的具体体现。总之,统筹医保和个人医保可以一起使用,这样的方式能有效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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