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解除与撤销有哪些区别?

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担心之后可能会出现需要解除或者撤销合同的情况,一直没太搞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了解一下合同解除和撤销在实际应用中,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遇到相关问题时能清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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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解除和撤销确实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它们有以下这些区别: 首先是适用范围。撤销的适用范围更广,它不仅能用于那些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像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订立的合同,还能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以及一些民事行为;而解除仅仅适用于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想要提前消灭的情况 。比如,甲因为对合同条款有重大误解签了合同,这时候就可能涉及合同撤销;而乙和丙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双方约定好的解除事由,这就是合同解除。 接着是发生原因。撤销的原因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像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等;而解除的原因,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像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也可以是当事人自己在合同里约定的,比如约定一方不按时付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然后是行使方式。享有撤销权的一方要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合同;而解除权的行使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协议解除就是双方达成一致就能解除合同,不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法定解除就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 。 最后是发生的效力。合同撤销都有溯及力,也就是被撤销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之前基于这个合同进行的行为也都无效;而解除合同一般没有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概念: 溯及力:就是合同被撤销或解除后,效力能追溯到合同订立之初的能力。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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