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是否有限额?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不太懂。公司运营中产生了不少管理费用,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管理费用有没有限额呢?要是超了限额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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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运营里,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一般来说,法律并没有对管理费用设定一个统一的绝对限额。不过,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对于管理费用中的一些具体项目,是有规定的。 以业务招待费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在扣除的时候是有比例限制的,企业不能无限制地将其在税前扣除。 再比如,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不符合规定扣除标准的管理费用,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如果企业违规扣除了不应扣除的管理费用,税务机关有权按照规定进行调整,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税款,并可能会加收滞纳金和进行罚款等处罚。企业在处理管理费用时,要关注各项具体费用的扣除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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