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辱骂他人的规定在第几条?
我和别人起了争执,对方辱骂我很难听。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辱骂他人的规定是在第几条,看看能不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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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单纯的辱骂他人可能并不会直接构成犯罪,但如果辱骂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会触犯相关罪名。比较常见的涉及辱骂他人且可能适用的刑法条文是第二百四十六条。 该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侮辱罪就是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诽谤罪则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的“以其他方法”就包含了辱骂这种方式。也就是说,如果辱骂他人达到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并且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侮辱罪。不过,要注意的是,侮辱罪和诽谤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此外,判断是否“情节严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辱骂的方式、场合、造成的后果等。如果辱骂行为引发了被辱骂者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在公众场合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的辱骂,通常不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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