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赡养父母的年龄是多少岁?
我最近在考虑赡养父母的事情,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规定赡养父母是从父母多少岁开始呢?我父母现在还没到60岁,但身体不太好,我经济也独立了,就想弄清楚到底从啥时候开始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赡养义务,想了解这方面准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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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年龄作为子女开始赡养父母的起始点。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从实践和一些法律关联规定来看,当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同时子女有扶养能力时,子女就要承担起赡养责任,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等。另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有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虽不是直接界定赡养义务起始年龄,但60岁是一个较为常用的参考节点 。 也就是说,即便父母未到60岁,如果出现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等情况,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简单说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物质和精神方面要尽的责任,像给父母提供吃穿住用行等生活保障,关心他们的精神需求等。 被赡养人:就是指有权利得到子女赡养的父母、祖父母等长辈。 赡养费:是子女给父母提供生活保障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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