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是否会构成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态度特别不好,对我的问题爱答不理,检查也不认真。我担心这样的态度会不会影响诊断结果,进而构成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下,单纯医生态度不好,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构成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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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态度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我们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构成医疗事故有几个关键要素。第一,必须是在医疗活动中;第二,要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第三,存在过失行为;第四,这种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单纯的态度不好,比如医生说话语气生硬、不耐烦等,如果没有导致违反上述诊疗规范,也没有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通常是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因为态度问题并不直接等同于违反医疗操作规范或者造成人身伤害。 然而,如果医生因为态度不好,比如敷衍患者、不认真检查等,导致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并且最终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例如,医生因为不耐烦而没有详细询问患者病史,导致误诊,延误了治疗,使患者病情加重,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所以,态度本身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态度不好引发的一系列违反规范并造成人身损害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医疗事故。患者遇到医生态度不好的情况,可先与医院沟通反映,若怀疑构成医疗事故,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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