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期间律师具有哪些权利?


在审判期间,律师享有一系列重要权利,这些权利是为了保障律师能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律师在审判期间的主要权利: 首先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通俗来讲,律师可以查看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这有助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为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其次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通过与当事人会见和通信,能够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心理支持。 再者是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使得律师可以主动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另外,律师在法庭上有质证权、辩论权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可以对控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指出证据的瑕疵和问题;可以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最后,律师还有获得开庭通知、提出上诉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律师有权获得开庭通知,以便做好出庭准备。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帮助其提出上诉。 总之,审判期间律师的这些权利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律师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