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结婚得了双向情感障碍,离婚时会被要求退彩礼吗?
我结婚后患上了双向情感障碍,现在和伴侣过不下去打算离婚。可伴侣家说要我退还彩礼才同意离。我也很无奈,这病也是因为结婚后的一些事引发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这种情况离婚时一定要退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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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因为结婚得了双向情感障碍,离婚时是否会被要求退彩礼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彩礼的基本概念。彩礼,简单来说,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的聘金、聘礼。它带有一种民俗性质,在很多地区是结婚流程中的一部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三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且后两种情形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 具体到因为结婚得了双向情感障碍这种情况,若不符合上述法定的三种情形,通常是不用退还彩礼的。因为患上双向情感障碍并不是法定的退还彩礼的理由。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由于婚前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家庭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境,生活难以为继,那么法院有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和保护弱势群体的考虑,判定酌情返还部分彩礼。不过,这需要给付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生活困难的事实,并且这种困难是因给付彩礼直接导致的。 此外,如果双方能够就彩礼问题达成一致的协商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来处理,不一定非要遵循法律规定。比如双方都同意部分退还或者不退还,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因为结婚得了双向情感障碍离婚时是否要退彩礼,要综合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要是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条文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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