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又离婚,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我结婚没多久就打算离婚了,当时结婚的时候给了女方家不少彩礼钱。现在我就想知道,在这种已经结了婚又要离婚的情况下,我给出去的彩礼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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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但结了婚又离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共同生活”,指的是双方共同居住、相互照顾、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实际的生活状态。
第二种情况,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因为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家庭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比如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或者虽然婚前给付彩礼,但并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所以,是否能要回彩礼,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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