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把彩礼钱退给男方?
我和对象刚离婚,结婚的时候他家给了彩礼。现在离了,我也不知道这彩礼该不该退。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像我这 种情况,女方到底要不要把彩礼退还给男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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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下,离婚后女方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把彩礼返还给男方。但存在特殊情形,女方需要返还彩礼。
首先,什么是彩礼呢?彩礼一般是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比较好理解,如果男女双方只是订婚,收了彩礼,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又分开了,那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第二种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是说领了结婚证,但实际上并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一起生活,比如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没有共同居住、没有互相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男方为了给彩礼,倾家荡产,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下离婚,男方也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具体到您的情况,就要看是否符 合上述这些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了。如果不符合,那从法律角度您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不过,实际生活中,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彩礼处理意见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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