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钱是否需要退给男方?


离婚后彩礼钱是否需要退给男方,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通俗来讲,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彩礼,在解除关系时,彩礼通常是要退还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就是说领了结婚证,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一起生活,比如因为一些原因,领完证后就一直分开居住,没有过共同的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离婚,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是支持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并且适用这二、三项规定,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即便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但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也不予支持。这里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 总之,离婚后彩礼是否退还,要综合多种因素考量,若双方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相关概念: 彩礼:是中国婚嫁习俗中,男方给予女方的一定财物。 共同生活:指像正常夫妻一样,在生活上相互扶持、共同经营家庭等。 生活困难:如前面所讲,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者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