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我最近打算离婚,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彩礼。现在想知道,结了婚又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能不能要回彩礼钱啊?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标准。
展开


在我国,结了婚离婚男方并非一定能要回彩礼钱,这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里所说的“未共同生活”,简单理解就是夫妻双方虽然领了证,但实际上并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一起生活,比如没有共同居住、相互照顾生活起居等 。 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对于“生活困难”,指的是因为赠送彩礼造成赠予者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自身力量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达到了当地生活水平的最低标准。比如男方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连日常生活开销都成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要在离婚这个前提下,满足这些条件男方才可能要回彩礼。 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正常同居生活,那么一般情况下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当然,在彩礼纠纷处理中,还会遵循一些原则,比如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彩礼的认定、范围、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等方面,会参考当地习俗;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相关概念: 生活困难:指因赠送彩礼致使赠予者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自身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达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