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体开的免税农产品能否抵税?

我是做农产品生意的个体经营者,平时开的是免税农产品发票。最近和一家企业有合作,对方说要用我的发票抵税,我不太清楚个体开的免税农产品发票到底能不能用来抵税,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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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个体开的免税农产品是否可以抵税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农产品抵税的基本概念。农产品抵税指的是企业或其他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按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这是国家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减轻相关企业税收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为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 对于个体开具的免税农产品发票,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用于抵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凭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既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也包括个体经营者。也就是说,只要个体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免税农产品并开具了合法有效的销售发票,购买方(一般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个体开具的免税农产品发票都能抵税。如果个体虽然销售的是农产品,但不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情形,而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的个体,其开具的免税农产品发票,一般纳税人是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因为这类流通环节的免税是基于国家对农产品流通的税收优惠,并非用于生产环节的进项抵扣目的。 此外,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时,还需要满足发票合规、业务真实等条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发票上的信息要准确完整,同时购进农产品的业务必须是真实发生的,符合相关的商业逻辑和税务管理要求。否则,即使取得了发票,也可能面临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甚至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个体开的免税农产品发票在符合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等条件下,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抵税,但要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发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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