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去看守所办理还是去派出所办理?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去哪里办理,这需要看案件处于哪个阶段以及具体的办案机关是谁。如果犯罪嫌疑人还在侦查阶段,且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办理取保候审既可能在派出所,也可能在看守所。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申请取保候审时,提交申请的对象通常是具体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如果案件是由派出所负责具体侦查工作,那么相关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可能就会和派出所打交道较多。比如,派出所负责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他们对于案件情况比较了解,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也会参与到审批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无论最终决定取保候审的是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具体执行都是由公安机关来完成。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取保候审就是去看守所或者派出所办理。要先确定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机关,然后向对应的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果不清楚具体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或者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