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能不去吗?
我因为一些事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是最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参加相关要求的活动或者配合调查,想问下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可以不去吗?会不会有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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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是否可以不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了一定的保证(比如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后,暂时不被羁押,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要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执行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调查、询问等,那是不可以不去的。因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是被取保候审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要是违反了这项规定,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同一法律条文也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所以,一旦办理了取保候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当执行机关传讯时,一定要及时到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也能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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