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尾是否可以不报警?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追尾了前面的车,车辆损伤看起来不是很严重,我不想报警处理,怕麻烦。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报警吗,不报警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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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尾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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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尾事故发生后,是存在可以不报警的情况的。这就涉及到“自行协商处理”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双方当事人经过沟通,就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通过交警部门介入而自行解决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追尾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那么当事人可以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就不用报警。 不过,如果出现一些特定情形,就必须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所以说,追尾事故能否不报警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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