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滑倒是否算工伤?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滑倒了。现在我很担心自己这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毕竟临时工感觉和正式工不太一样。我也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临时工工伤是怎么规定的,就想问问我这种滑倒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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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临时工滑倒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不管是长期工还是所谓的“临时工”,都享有同等的劳动权益和保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临时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滑倒受伤,比如在工厂车间工作时,因地面湿滑滑倒;或者是在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时滑倒,像在上班前清理工作区域时滑倒,这些情况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如果滑倒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或者不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例如在工作间隙去非工作区域的娱乐室玩耍时滑倒,那就可能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临时工在发生滑倒受伤的情况后,应该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临时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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