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该怎么处理,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遇到追尾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是现场处理。当发生追尾事故后,第一时间要确保人身安全。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接着,迅速打开危险警示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合适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然后是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同时,也要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其报案,以便后续的理赔流程能够顺利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再者是认定责任。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事故情况进行勘查,结合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依据相关交通法规来认定事故责任。一般来说,在追尾事故中,后车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前车是因为突然急刹车、恶意变道等违规行为导致的追尾,那么责任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是保险理赔。在责任认定之后,就可以进入保险理赔环节。双方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如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维修发票等。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等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