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中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公司申请破产 了,目前还有一些诉讼案件没了结。我想知道在破产程序里,这些诉讼案件会怎么处理,是继续正常审理,还是有特殊流程?处理过程中我们需要做些什么,要注意什么方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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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程序中,诉讼案件的处理有其特殊的流程和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这里所谓的“中止”,通俗来讲,就是诉讼或仲裁先暂停一下。因为在企业破产这个特殊阶段,会涉及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以及企业资产的整体清算和分配等问题,所以需要先停下来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也就是等破产程序中一些相关的事情处理完毕,比如确定了管理人等,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管理人会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负责管理债务人财产和处理相关事务的专业人员,他们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维护债务人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对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处理,避免不同法院之间出现管辖冲突等问题,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按照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积极配合诉讼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