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应知的刑法基本小常识有哪些?
我平常不太懂法律方面的知识,就怕一不小心就触犯了刑法。想了解下,作为普通百姓,应该知道哪些刑法基本小常识呢?比如哪些行为可能会犯罪,犯罪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之类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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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些百姓应知的刑法基本小常识。
首先是犯罪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来说,犯罪就是严重危害社会,并且要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接着讲讲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意味着不同年龄段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不同的。